《河南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聘 “綠色通道”實施細則》的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2-04-22 來源:省人社廳 作者:
近日,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了《河南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聘“綠色通道”實施細則》。為了便于各地、各部門、用人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實施細則》的相關內容和要求,現對《實施細則》的有關進行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等精神,梳理我省暢通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聘“綠色通道”以來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借鑒兄弟省份特別是沿海經濟發達省份的經驗做法,結合當前我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際情況,深入嵩山、神農和黃河等省重點實驗室進行調研,起草了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聘“綠色通道”實施細則。
二、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六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提出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遵循人才成長規律,破除“四唯”傾向,突出評價業績水平和實績貢獻。堅持以用為本,放權搞活,發揮用人主體在人才評價中的作用,把人才評價與引進、使用與激勵緊密結合,滿足我省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選才引才用才需求。堅持創新機制,提升效率,進一步暢通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聘通道,為匯聚一流創新人才提供服務。
第二部分為適用范圍。提出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通過“綠色通道”申報相應職稱的五種適用范圍。
第三部分是政策措施。提出五項改革舉措,主要是建立常態化評價機制、實行特殊人才特殊申報政策、實行代表性成果評價、激勵博士后科研創新和優化職稱確認程序。
第四部分是申報條件。明確了正高級職稱、副高級職稱和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申報的基本條件。
第五部分是有關問題。明確了申報人政治和業務方面要求、“綠色通道”考核認定職稱的效力、經費保障以及自主評審單位組織實施等問題。
三、創新特點
(一)綠色通道層次更高。結合我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實際和打造我省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要求,建立了高級職稱包括正高級職稱申報評聘“綠色通道”,更加有利于激發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深耕專業,追求更高學術成果。
(二)綠色通道范圍更廣。明確五類高層次人才可通過“綠色通道”申報職稱,分別是在我省重點產業領域及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中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嵩山、黃河、神農種業等省實驗室、省產業研究院、中試基地、省重大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工作在職在崗的骨干專家;我省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國內外在專業領域取得顯著學術成就和業績,具有較強專業能力、創新創造能力或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解決關鍵核心技術、有突出貢獻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我省博士后在站人員和期滿考核合格到我省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三)綠色通道類型更全。既有不受學歷、資歷、年限限制,直接破格申報評審高級職稱的通道,也有不受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申報評聘相應職稱。既有引進高層次人才的“綠色通道”,也有本土優秀人才的“綠色通道”。既有“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也有優秀的博士后人才。既有面向市場主體的工程、研究系列的專業技術人才,也有面向文化、體育等系列的專業技術人才。
(四)綠色通道程序更快。優化申報評聘流程,加快業務辦理時限。組建引進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委員會,根據申報情況,不定期開展職稱評審工作,及時辦理評審結果確認手續。
(五)綠色通道質量更高。破除“四唯”傾向,突出用人主體和市場激勵導向,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申報人員學歷、資歷、職稱層級等方面不作硬性規定,以品德、能力、業績和貢獻為重點,實行代表性成果評價,突出業績成果的“高精尖”和創新能力,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和社會、業內的廣泛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