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堅持“全面覆蓋、規范透明、問題導向、協同推進”原則,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切實做到監管到位、執法必嚴,為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現制定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制度。具體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監管原則。堅持依法設立重點監管事項,對明確的監管事項,必須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二)權責一致原則。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建立審批與監管相統一的監管機制。加強各職能部門間的協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
(三)動態監管原則。堅持與改革同步,及時調整重點監管事項清單,不斷更新和完善監管措施。
(四)公開透明原則。堅持把公開貫穿于監管的全過程,保證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工作任務
(一)嚴格按照法定職權和上級授權確定監管事項。
(二)梳理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對確定的涉及人社領域的重點監管事項,逐項列出監管清單。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包括監管部門、監管事項名稱、監管依據等內容。
(三)公開重點監管事項清單。采取多種形式和手段向社會公開重點監管事項清單,方便市場經營主體、群眾和社會組織查詢、監督。
三、工作制度
(一)建立信用分類監管。根據市場經營主體的信用狀況和經營事項對社會公共利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影響程度,實施不同程度的監管措施,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協同監管。通過各部門監管信息共享,實行“一家發現,抄告相關,協同監管”,發揮部門監管合力、提高協同監管執法能力,形成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三)建立監管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收集、披露和運用制度,實現跨部門、多領域的信用信息綜合管理運用。采取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實現與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互聯互通,公示市場經營主體重點監管事項結果等信息,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供必要的信息。
(四)建立信用約束。進一步推進“黑名單”管理應用,在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限制為主要內容的失信懲戒機制的基礎上,建立聯動響應機制。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轉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對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市場經營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五)建立監管記錄。利用現代科技技術、網絡技術手段,探索建立綜合網絡監管平臺,及時將各職能部門形成的監管信息數據錄入信息化平臺,逐步實現重點監管和執法辦案的全程信息化、標準化,全面提升監管的科學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監管職能部門要加強對重點監管清單制度工作的協調配合,按職責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建立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制度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做好宣傳培訓。各相關科室要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措施,加強對建立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制度的宣傳,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參與監管,形成良好的營商環境。
(三)開展督導檢查。加強對建立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制度的督導檢查,建立常態化和長效性機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出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保證建立重點監管監管清單制度這一重要改革措施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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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點監管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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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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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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